人喔~
真是人在家中坐煩事空中來
莫名其妙接到一封板橋工務局信函
說被檢舉舊家違反公共地方不得上鎖的規定
限令即日起改善
否則…

這是那樁跟那樁
有管委會的社區
屬公共的地方
是我單一住戶能做主的嗎
如果我主張不鎖
管委會會同意嗎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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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nyi06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