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大伯來電交代這次回鄉下要帶些畫回去
於是小女子在選圖時就開始傷腦筋了
好看的圖捨不得送出去
不好看的圖不能送出去
這…這…這…這可怎麼辦才好

所以就給它分成兩包
一包可送的
一包只純欣賞
可送的有落款蓋章
純欣賞的當然沒落款蓋章
吳爸說
「你確定你那包純欣賞的要帶回去?」
我說
「我也很矛盾啊,帶回去怕到時候三言二語給送出去
  可是不帶回去,不只這麼好看的圖他們欣賞不到
  也壞了我的名聲」
其實小女子也很不願意送不好看的作品出去
不能欺騙自已更不能欺騙別人
這是我們對自己的一個交代



 
一件作品有人欣賞當然是一件很高興的事
只是每一件都是我們創作人一筆一沾墨
慢慢的磨、慢慢的修
才磨修出一件我們當下自認為滿意的作品
它不只會耗掉我們無數的夜晚
甚至還會影響睡眠
所以要把自己非常滿意的作品送出去
說真的…
非常捨不得
而如果又看到自己的作品不受人愛護
(就是要走圖以後不見錶掛)
吼!
那真是心在淌血

就曾經送人過一張錶好的圖
之後卻不見那人掛出來
又不好意思開口詢問
事後想起來心裡真的好嘔
所以後來再有人跟我要畫時
小女子開始很謹慎的不隨便送
於是就變成一個足壞逗陣的人
人家也是千百個委屈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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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nyi06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